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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—2018学年第二学期小学教学质量监测通知
日期:2018-04-04   浏览次数:   发布人:常林海
邯教所小【2018】4号
关于2017—2018学年第二学期小学教学质量监测通知
 
为了进一步优化过程性评价,确保对教学质量监测的连续性,全面掌握我市小学学校教学质量现状,提升教学质量,按照邯教【2018】19号通知要求,决定在本学期举行邯郸市小学教学质量抽测。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:
一、抽测年级及科目:
1.抽测年级:六年级。
2.抽测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道德与法治和科学。
语文时间为90分钟卷面100分,数学时间为60分钟卷面100分;道德与法治、科学时间为60分钟(组合卷)卷面100分,卷面分值比例1:1。
道德与法治、科学卷面100分按照学科指南换算成相应等级。
二、抽测时间及考试安排:
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抽测为5月29日(星期二),具体安排如下:
       时间
科目
上 午
下 午
5月29日
8:40--10:10
语文
2:00—3:00
道德与法治、科学
10:30--11:30
数学
三、抽测对象:
各县(市、区)按照邯教【2018】19号要求划分的五级十类学校中的二级B类前三所学校(每个县(市、区)三所学校)以及市直小学六年级全体学生。
四、命题范围:
各学科小学阶段所有教学内容。
五、阅卷要求:
小学抽测统一使用网上阅卷,学生填涂答题卡,主观性试题统一扫描后,组织专职教师网上阅卷。
六、组织实施:
教科所负责抽测工作的组考、统筹、协调以及试卷编印、发放、收取、阅卷、成绩登统、分析等工作。
七、要求:
1.本次是邯教【2018】19号通知后第一次抽测,为便于对学生监测的连续性这次安排部分采用了通知的要求,其余要求为以往的常规要求,具体要求,学科自行安排培训工作。
2.各单位要重视小学抽测工作,积极准备,统筹安排。
3.抽测学校要认真对待抽测考试,保持正常教学秩序,不得挤占、挪借其他学科时间。
4.各单位要专门对学生填涂答题卡进行指导培训,确保学生能够熟练运用答题卡,因涂卡问题影响学生成绩由学校自行承担责任。
八、其他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
 邯郸市教科所
2018年4月3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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