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教科研【2021】1号
关于建立健全市直学校教科研队伍的通知
各市直学校:
为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教育局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邯教【2020】196号附件1)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教科研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,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,形成专业、规范的教科研工作体系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明确机构
各单位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学校课题管理及教学研究工作,明确1名校级干部负责管理,指定1名中层及1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,形成上下对接顺畅的教科研工作体系,为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发挥作用。
二、工作要求
联系人:常林海
电 话:6269823 15103103525
附件1: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.pdf
附件2:市直学校教科研工作人员统计表模板.docx
邯郸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2021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