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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邯郸市2021年教育研究工作项目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优质课评比的通知
日期:2021-05-13   浏览次数:   发布人:常林海
邯教科研综【2021】5号
关于开展邯郸市2021年教育研究工作项目
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优质课评比的通知
 
各县(市、区)教研室、各高中:
  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展,提高教师素养。根据《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研究工作项目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研究决定,在全市开展2021年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优质课评比活动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课题可以从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》(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,2017年11月第1版)附录1中推荐主题中选取,也可以根据课程需要自由选题。要注重落实价值体认、责任担当、问题解决、创意物化等具体目标,突出体现“在实践活动中发展学生问题解决能力”。对于已完成的活动,要求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回顾、展示;对于没有进行的活动,要进行详细地说课:主题如何确定、学生如何分组、教师如何指导、预期展示形式等。
二、参赛要求
1、参赛名额
省级示范性高中2人,普通高中1人,全市高中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。
邯郸市教科所将组织有关专家,对参赛课例进行评比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所有课例均要符合综合实践活动课要求,普通学科课例不评奖。
2、上报内容
本次比赛采用案例评审和说播课相结合的形式,每位教师上交的评比材料包含四部分内容:1.活动案例的文字材料,包含完整的活动过程,案例要求活动主题明确,目标清晰,坚持正确的导向和价值观;2.根据活动案例的说课光盘(不超过20分钟),评委根据两部分内容,对参赛教师进行评判;3.报名表(附件一);4汇总表(附件二)。
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。
3、报送方式
市直学校由学校直接报送,各县(市、区)统一由区县教研室上报。
为提高效率,各单位务必于5月28日当天将相关资料上报到教科所706房间。过期不再受理。
  联系人:李建国 6269834   13831079702
 
  邯郸市教科所
2021年5月13日
 
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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